“双减”后,湖南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标准出炉

“双减”以来,湖南持续从严整治规范校外培训,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管理,科学辨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类别,近日,省级教育厅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双减”以来,湖南持续从严整治规范校外培训,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管理,科学辨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类别,近日,省级教育厅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办法》指出,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内容、方式以及结果评价等4个方面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判。

其中,培训目的以教授学科知识与培训技能为导向,旨在提升学生的学科学习成绩;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的;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学科类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的,鉴定为学科类培训。

非学科类培训主要指培训目的以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同时,非学科类培训的培训内容包括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运动性、实践性、创造性等活动为主要过程,培训形式以学生实践探索为主、教师引导为辅。无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应试培训。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

《办法》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应的管理需要,成立鉴别专家委员会,或委托所属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省级分类鉴别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其中,跨区域连锁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分类鉴别,由开展培训所在县(市、区)鉴别机构负责鉴别,鉴别结果需报上级鉴别机构备案。

各级鉴别专家委员会或者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鉴别的专业机构应组建“鉴别专家库”。专家成员主要从相关学科与课程、教育科研、教育管理专业人员中遴选,并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士。

其中,培训机构无法自身明确项目类别的,可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分类鉴别;相关职能部门在各类检查(包括例行年度检查)、学科备案等工作中无法精准判断,需要明确培训项目类别的,可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分类鉴别;.被投诉举报而无法精准判断培训项目类别的,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进行分类鉴别;由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颁发办学许可证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培训项目进行前置分类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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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鉴别小组采取审阅资料、实地查看、随堂观课、访谈相关人员等多种方式,综合研判培训目的、内容、方式、评价等具体情况,作出科学、公正的鉴别报告。鉴别机构应将鉴别结果和专家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归档,分级建立“鉴别案例库”。“鉴别案例”可作为同类培训项目鉴别认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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