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中考实施新政策,那么新政策与现行政策有哪些不同呢?
在上级统一部署下推进中考改革,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新的招生录取机制。
01 新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在学业水平考试方面,一是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简称《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
二是根据《省实施意见》关于“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我市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其他科目为录取参考科目。
三是按照文理兼顾的原则,对部分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调整,但录取总分保持810分。
四是道德与法治实行闭卷考试方式。
五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纳入考试内容,各占10分。
02 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根据《省实施意见》关于“没有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学科,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关于“各市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并明确具体的要求”等有关精神,提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形式;录取参考科目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
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学校在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应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并提前明确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要求。
03 新招生录取机制
在招生录取方面,一是完善名额分配招生。将“指标到校”名称按照省的要求修改为“名额分配”;将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纳入实施“名额分配”的范畴;其余方面基本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
二是完善自主招生。在2019和2020年试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经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可自主招生;明确不同类别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比例。
三是完善随迁子女升学政策。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区间,由全市统一为8%的比例调整为8-15%或8-18%的区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
四是简化录取批次。由7个批次减少到4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