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长春市中考加分政策有无变化?附20/21年加分照顾名单

21年中考前,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的中考加分政策,公布政策的同时还提到:2021年起,全省统一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 号)文件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

21年中考前,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的中考加分政策,公布政策的同时还提到:2021年起,全省统一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 号)文件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

文件的最后一点特别写道:2021年的中考生,执行 (吉教办〔2018〕16 号)文件中考录取有关政策。

在文件中公布的奖励政策如下: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10.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1.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
12.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作为自主招生、推荐生志愿时,不享受照顾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 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志愿时,不享受照顾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可以看出,2021年吉林省中考的照顾加分政策相比之前是有一些变化的,取消了一部分加分政策,如下:

1.省级优秀学生(初中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和5年一贯制高职师范专业,加3分录取。

2.荣记一、二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低10分录取。

3.荣记二等功及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民办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

4.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民办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

5.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分录取。

仔细对比不难发现,2021年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中取消了以上五项加分。这个变化可以说是非常大的,中考一分可就是几百人的差距。21年中考已经结束,今年的加分政策对明年考试有很大的借鉴作用,相信明年中考又让不少家长们心中一紧!

附部分2020年和2021年中考照顾加分考生名单: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