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竞赛管理新规出台,对国际竞赛的影响在哪?

伴随着《管理办法》的出炉。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行为越来越规范。从政策变化中可以了解到,现在是所有的非白名单比赛都不允许组织比赛,那家长们一定非常关心孩子应该参加哪些赛事,能够参加哪些赛事。

2022年3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为配合做好“双减”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加快补齐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制度短板,对提高竞赛活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01政策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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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之下的影响

1.对国际竞赛的影响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根据近三年来的工作经验,在竞赛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违规举办清单外竞赛、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过程不规范、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亟须纳入管理等问题。为实现国际国内竞赛同步规范管理,《管理办法》将国际性竞赛纳入管理范围,要求由中方机构作为主办方举办的国际性竞赛,按照本办法执行;境外国际性竞赛在中国境内举办时,应由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中方机构合办或承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2.对中小学生的影响

从“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到“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相当于放宽了科创类竞赛。中小学特别是目前各地区的科技特长生将因此受益。根据政策,小学阶段,科技创新教育依然是主旋律。侧重从娃娃开始培养创新意识。大胆推测一些是为了切合2035年要实现的远景目标(培养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3.对竞赛活动的影响

编程类比赛不受影响。但对信息学竞赛可能有所影响。2019年竞赛政策调整的时候,信息学就出了问题,理由是CCF认为无法实行教育部“0收费”的要求,后来CCF更改了竞赛流程,取消NOIP收费项目后才再次通过审批。也是因为那次改革,信息学竞赛的整体竞赛办法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增加了CSP-S/J认证,虽然认证不完全等于之前的初赛,但是认证成绩作为参加复赛的条件之一。而这个政策调整,信息学竞赛可能又将面临大改。

4.对高中生几乎毫无影响

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都有对高中生奖项的要求,尤其是强基计划,规定五项学科竞赛金牌、银牌可以破格入围。国家这两年的强基计划、拔尖计划都是对特长学生的选拔,竞赛是来衡量“学科特长”,所以对高三学生几乎没有影响。但竞赛的认定流程中,由原来的一年已审批变为三年一审批,所以申请难度一定会变大,但是好处是一旦进入白名单,三年内不会调整,高一高二的家长可以放心参加。其次国赛一年只得举办一次,之前的NOC等科创比赛部分赛项一年是举办两次的,所以很多学生到了高三也有机会参与,现在几乎所有的理科类比赛都会在暑假进行国赛,到了高三基本就没有机会了。

02竞赛活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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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学生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 来源:教育部

1.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导向

规范有序的竞赛活动,对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让其回归本位,回到本来,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俨然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教育部2019年起连续三年公布学生竞赛活动“白名单”,治理各类违规竞赛活动的基础上,新《管理办法》继续强调“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原则要求。目前,学生竞赛活动分自然科学素养类、人文综合素养类、艺术体育类三类。更好引导中小学生参与竞赛活动。

2.加强竞赛活动的规范管理

《管理办法》就学生竞赛活动的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从申报条件看,竞赛主办方首先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从认定流程看,避免出现因经常性的申请工作而陷于填写表格、整理材料等事务当中,平添过重负担。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原则为3年,且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一次,从组织要求看进一步完善了大赛评审规则与程序。

3.坚持竞赛活动公益原则

明确规定所有学生竞赛活动要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竞赛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从这一点来看,加强学生竞赛活动的规范管理,使其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特点。

4.加强系统综合治理

一是要形成多部门监督指导合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要加强属地管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在当地举办的学生竞赛活动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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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管理办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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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答

1.《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作出规范要求。取消了学前教育阶段各类竞赛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大幅削减了竞赛数量,基本斩断了竞赛与培训挂钩的利益链,有效遏制了竞赛横生的乱象,逐步缓解了竞赛带来的培训热,全面减轻了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明确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并要求举办单位在证书上标明不作为依据的声明字样,坚决避免因竞赛加剧不良竞争,进而增加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问题。

2.《管理办法》在竞赛组织要求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答: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为防止竞赛活动主办方将竞赛层层转包,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规定竞赛各项工作由组织主体(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二是坚持“零收费”原则。新增了防止各种变相收费的细化要求。

3.《管理办法》在认定流程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答:调整了申报间隔时间。将原“每年一次”的竞赛申报、受理和审核周期调整为“三年一次”,以便更好地稳定社会预期。但同时要求,每年举办不得超过一次。

4.2022年的竞赛活动申报何时开始?

答: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8月前。为做好衔接,2022年的竞赛活动申报将于今年5月开始,相关通知请留意中国教育学会官网,通过审核的竞赛活动名单将于8月底前在教育部官网公布。

伴随着《管理办法》的出炉。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行为越来越规范。从政策变化中可以了解到,现在是所有的非白名单比赛都不允许组织比赛,那家长们一定非常关心孩子应该参加哪些赛事,能够参加哪些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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