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明确对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
享加分优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上述1-5项为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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