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明确对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
享加分优待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上述1-5项为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
文章来源:湖南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