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08年,成立于1956年的司法部上海法律学校(后更名为“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2024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对接涉外法律服务、超大城市治理行业发展所需,坚持“应用型、融通型、国际化”培养思路,培养兼具法治信念、实践智慧、国际视野的复合型治理人才。重点布局以上合组织领域为特色的涉外法治、新型城市治理法治、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三个行业领域,突出“政法底色、城市特色、上合助力、数智赋能”的培养特色,强化“法律+城市治理”融合、实战能力淬炼和政产学研协同,分类培养国际组织人才、立法司法执法人才和法律服务人才,加快建成特色鲜明、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截至2024年4月,上海政法学院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门,以及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上海政法学院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1个上海市高原学科、1个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3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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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硕士 博士 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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