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2021中考招生政策出台:四种录取形式不变

2021年襄阳四中、襄阳五中各单列120人招生计划,襄阳二十四中单列60人招生计划,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襄阳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今年中考招生仍采取
自主招生、指标到校招生
填报志愿招生、特长生招生
四种录取形式
01
自主招生录取
2021年襄阳四中、襄阳五中各单列120人招生计划,襄阳二十四中单列60人招生计划,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02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是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录取。
(一)指标到校招生学校、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全市所有初中。襄阳四中五中两校2021年总招生计划(除自主招生外)全部用于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其中60%的指标面向市区(襄城、樊城、高新、东津)初中,40%的指标面向县(市、襄州区)初中,分别按各初中2021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另文通知。
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襄阳市区所有初中。将襄阳一中三中两校招生计划80%的指标,按市区各初中2021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另文通知。
各县(市、区)属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所有初中。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
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自愿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服从电脑派校。
(3)必须是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除外,但转入的学生在毕业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
(三)报名与录取
1、学生申请
凡符合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襄阳市2021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一)。襄阳市区考生的申请表中设计有A(襄阳四中五中)、B(襄阳一中三中)两类志愿,每类志愿分为5档填报,即A1(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均可),A2(意向襄阳四中,同意调剂),A3(意向襄阳五中,同意调剂),A4(定向襄阳四中,不同意调剂),A5(定向襄阳五中,不同意调剂);B1(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均可),B2(意向襄阳一中,同意调剂),B3(意向襄阳三中,同意调剂),B4(定向襄阳一中,不同意调剂),B5(定向襄阳三中,不同意调剂)。每类志愿只能选择一个档次填报。
非襄阳市区考生的申请表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情况设置A类和其它类学校志愿。学生在填报申请表时,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状况和就学愿望,可选报一个或两个志愿。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即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考试录取
凡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大多数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分别划定襄阳四中五中、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出现并列录取时,按照志愿档次顺序依次选择录取,即先录取A1或B1类;再录取A(2、3)或B(2、3);后录取A(4、5)或B(4、5)。同档次志愿录取出现并列时,优先录取语数英三科合计分数高的学生。
最低控制分数线下丢失的指标调剂到区域内其他学校,从各区域已过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选择录取,选择规则是:先将填报A1、B1考生中考成绩不降分,填报A2、A3和B2、B3考生中考成绩降1分,填报A4、A5和B4、B5考生中考成绩降5分后,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出现并列时,优先录取语数英三科合计分数高的学生。
襄阳四中五中和襄阳一中三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分别按志愿意向分配调剂到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分配调剂原则是中考分数基本相等、同性别人数基本平衡、城乡学校的人数大体相当,满足定向志愿要求,尽量满足意向志愿要求等。
各县(市、区)属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须报襄阳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市教育局审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3、录取结果的管理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结果将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布。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均可登录“信息系统”查询各种形式的录取状态。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
03
填报志愿招生录取
填报志愿招生录取是将招生学校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在一定区域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1、襄阳市直公办普通高中面向襄阳市区招生。
2、各县(市、区)属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3、襄阳市区内区属职业学校面向襄阳市区招生。省、市属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但在各县(市、区)招生数额分别限定在各县(市、区)中考总人数减去本地高中实际招生人数以内。
4、民办高中(含省批国际部)面向全市招生。
各校具体招生名额待省教育厅2021年招生计划下达后另文通知。
(二)填报志愿
1、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任何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招收未按志愿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招收或变相招收“借读生”。任何考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2、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均实行平行志愿。《2021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三)设计了8个志愿,《2021年襄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四)设计了12个志愿。2021年考生选报志愿时必须做到两类志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要填报,而且填报时一定要做到两个必须:必须尽量“填满”志愿;必须有梯度地按照从优良到一般的顺序选报志愿,要将自己希望就读的学校填报在前面。若不愿就读普通高中,一心一意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3、已被自主招生和指标到校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
4、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自主选择通过网上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另文通知。
(三)录取办法
2021年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实行“一平台”、“两优先”、“三不准”的原则进行。即全市招生录取统一由省招生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总分(总分并列时,语数英合计分数高的优先),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即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两个批次分别录取时,分数高的学生优先进入平台录取,同一个学生填报在前面的志愿优先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的录取。全市录取结束后,不准补录,不准退录,不准换录。
统一平台录取结束后,各地、各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签录手续。
考生档案由市、县(市、区)教育局高中招生机构管理,各高中学校凭签录名册提取考生档案。
整个招生录取状态和结果,学生及家长均可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襄阳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襄阳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转入襄阳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需回襄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可到想要就读的学校登记报名,学校考查认定后办理相关录取注册手续。非襄阳户籍在襄阳市参加中考,中考成绩未达到中考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回户籍地就读高中的学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襄阳户籍在襄阳参加中考的学生,不能就读无襄阳市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
04
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生招生是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办学需求,单列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市、县(市、区)高中招生机构要加强特长生招生过程管理,要组织和监控特长生的特长水平测试。特长水平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是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021年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市教育局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保证高中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各高中学校要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组织招生,严禁误导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招收“三限生”、“借读生”等,严禁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宣传、有偿招生和不文明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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