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选调(2025)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2025年度计划定向招录400名选调生。选调对象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天津市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2025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5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科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 选调高校(4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 天津市一流学科(40个):
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
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天津科技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
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天津农学院(水产)
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天津商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
天津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学)
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
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3个):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天津城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黑龙江省选调(2025)
共招录1,131人。
选调单位包括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以及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
招录范围: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 招录范围高校1(可报考省直单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 招录范围高校2: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浙江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内蒙古大学、云南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湘潭大学、山西大学。
吉林省选调(2025)
不同于其他省份,吉林定向选调还包含一个长春定向选调,这两个考试面向的高校各不相同,岗位上不存在竞争关系,流程同步进行。
选调对象:2025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本科阶段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省直单位(不含市州法检系统、长白山管委会)和长春市直单位(不含辖区分局)职位要求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学历。
高等教育就读期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2025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吉林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吉林省服务的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 可参加吉林省(含长春)定向选调:
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注:25年部分高校选调对象开始限制学科: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
中国科学院大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
北京科技大学(25年新高校):理学、工学学科
■ 可参加长春定向选调 :
北京交通大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
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工学、理学、管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
华北电力大学:工学、管理学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
中南大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电子科技大学:理学、工学、管理学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管理学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理学、管理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工学、农学
辽宁省选调(2025)
共选调300人。
选调计划和范围:
1. 沈阳市、大连市的县(市)直机关和鞍山等其他12个地级市市直机关岗位计划选调90人,选调范围包含【4-1】所列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和【4-2】所列高校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也为法学类专业应届优秀毕业生。
2. 鞍山等其他12个地级市县(市)直机关岗位计划选调100人,选调范围包含【4-1】所列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4-2】所列高校法学类专业应届优秀毕业生;【4-3】所列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
3. 全省乡镇(街道)岗位计划选调110人,选调范围包含【4-1】、【4-2】、【4-3】所列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
选调对象:
202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本科、硕士毕业生应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
■ 有关高校名单:
【4-1】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4-2】
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4-3】
大连民族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程学院、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警察学院、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科技学院、辽东学院、渤海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大学、大连大学、沈阳医学院、鞍山师范学院、营口理工学院。
来源:风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