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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各省市选调生招录高校范围一览: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

选调生属于公务员的一种,在录用后直接为公务员编制,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中,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 其中,定向选调生由于报考条件要求高、竞争压力小、晋升快、发展前景好,避开了铁饭碗的“雷区”,被称为“公务员中的VIP”。 依托于各省市选调生最新公告,我们为大家整理了详尽的各省市选调生招录高校范围汇总,希望能为大家的公考之路增添一份助力! 本次为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

内蒙古自治区选调(2025)

定向选调:计划选调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194名,其中,区直机关岗43名,盟市岗40名,旗县(市、区)岗86名,苏木乡镇岗25名;选聘53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44名(科研院所11名,公立医院15名,其他18名)、国有企业9名。 政法专项选调:计划选调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94名。其中,区直机关岗30名、盟市岗9名、旗县(市、区)岗355名。本次选调的专业学科为法学(0301、0351)、法医学、公安学等相关专业学科。 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凡定向培养(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自考本科、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均不列入上述选调(选聘)范围。 普通选调:计划选调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89名,岗位全部为苏木乡镇岗。 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凡定向培养(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自考本科、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均不列入上述选调范围。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包括: ①2025届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 定向选调高校名单(范围内高校单独发布,以本校就业网为准): 报考无专业限制: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 报考有专业限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江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 ■ 政法专项选调高校名单1: 8所政法I类高校+23所政法Ⅱ类高校,可报考所有层级岗位。 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 ■ 政法专项选调高校名单2: 6所政法Ⅲ类高校+32所政法Ⅳ类高校,仅可报考盟市、旗县(市、区)岗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甘肃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郑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安徽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烟台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

甘肃省选调(2025)

2025年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650名,其中定向选调350名,常规选调300名。 选调对象: 202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专升本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已经签定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甘肃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纳入范围。 ■ 定向选调高校(41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 常规选调高校(93所): 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有关协商纳入选调范围高校(77所):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华北电力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15所甘肃省属本科高校和1所在甘委属高校(16所): 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甘肃医学院、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自治区选调(2025)

招录范围: 1. 北京大学等54所国内部分高校; 2. 北京交通大学等9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 3. 中国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法学类专业; 4. 宁夏大学等4所区内高校。 面向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招录。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招录名额:计划招录164名。 本次招录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本次招录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前,参加2024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报考职位要求证书级别相应合格分数线。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 国内部分高校(54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 部分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关专业(90所):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外交学院:政治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 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福州大学:化学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河南大学:生物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 湘潭大学:数学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暨南大学:药学 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 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 西藏大学:生态学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南方科技大学:数学 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 ■ 部分政法类院校的法学类专业(5所):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 区内部分高校(4所): 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大学

青海省选调(2025)

面向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分定向选调和常规选调,两类选调同步进行,共计划选调490名,选调数量男女基本保持平衡。 定向选调:面向46所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定向选调110名。安排到省直单位(含垂管)、市(州)直单位、部分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 常规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常规选调380名,分为常规专项、常规非专项选调。 1.常规专项选调 面向青海省内部分高校专项选调180名,其中,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60名。优先安排到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六个州的县乡机关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职位占70%左右)。不限专业。 2.常规非专项选调 面向省内外高校非专项选调200名,安排到全省县乡机关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职位占60%左右)。结合职位需求,重点选调相关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 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独立学院、民办高等院校、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高校毕业生,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毕业生,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历毕业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 ■ 定向选调高校名单: Ⅰ类(40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Ⅱ类(6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郑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来源:风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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