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中吃什么?一定有人会说:吃草根、树皮,还煮皮带吃。这只是说对了一半。实际上,在整个长征途中,红军的食物种类非常杂,除了粮食,也有肉类,以及野菜、野果、草根、树皮、野兽等等。
长征出发时要求每人背几斤干粮
1934年10月上旬,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前,中革军委命令各军团迅速按规定配齐人员,补充武器、弹药、粮秣、服装等物资。要求每人携带4天的粮食,每个伙食单位按每人1斤油、1斤盐携带。
1935年5月,红四方面军西渡嘉陵江开始长征时,部队和随军民工每人都自带3-6天的干粮和3-5天的粮食。指战员所带的粮食有大米、苞谷等,分得粮食后自做干粮。大米的做法很简单:先将米煮成半熟,捞出空干水份,再将米倒入锅里加入食盐,炒成干米;苞米则先炒熟,然后加适量食盐磨面携带。这种干粮便于携带,可以干吃,也可以用水泡着吃,可以长期保存,不会变质。
1934年11月16日,红二十五军主力撤离鄂豫皖根据地,向平汉铁路以西实行战略转移。出发前,每人准备3天干粮,两双草鞋。当时,每个战士有两个米袋子:一个装生米,一个装熟食干粮。每袋可装四五斤,多余的粮食由马夫队的牲口驮运。
1935年11月19日,红二、红六军团主力由桑植地区撤离向西转移,部队出发前进行了行装检查,要求每人带3样东西,其中第一样就是一条粮袋,内装3天的粮食。
虽然各路红军出发前都作了必要的准备,带了干粮,但也只够几天的,对于路途遥远的长征路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
离开苏区后各部队自行筹措粮食
红军长征初期,主要通过没收、征发和购买解决给养。红军主力离开中央根据地后,由于没有根据地作依托,粮食等的补给越来越困难。对此,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于1934年10月22日向全军发出了《关于筹粮、捐款暂行细则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队在白区行动中,应随时注意筹款及征集资材的工作,主要的是没收地主反动分子财物,动员富农及城市商人捐款。不许丝毫损害工农群众的利益,防止无组织、乱没收行为。
11月12日、15日军委给各军团、各纵队首长连发指示电,要求野战军筹粮。“野战军正向郴宜线以西前进,沿途多山,房屋、粮食均缺乏,各部队要利用时机在经过的地域,搜查所有土豪的谷米及其它食物,并将没收的谷子迅速磨成米分发给部队,每人至少要携带5天的粮食,1天的炒米,还应带些干菜或盐炒豆子”。同时还指示,自己带不了的粮食和其它物资,留给后续部队,后卫部队可将多余的米谷、衣物等,全部散发给群众,造成敌人给养上的困难,以碍其前进。
为了轻装前进,部队带的行军锅80%在途中甩掉了,做饭更成问题。过苗山的时候,深山里人家很少,没收了土豪的谷子,找不到磨和碾,弄不成米,只好将谷发下去,各人在石板上搓去稻糠,煮糙米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