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计数原理 (2)排列组合 (3)恒等式




注:两种思想在数学中都很常见,之前有一篇《分类讨论》就详细讲解了运用分类讨论解题。

注:排列数有不同的表示方法,如上面写的太复杂了,所以我们引入了阶乘(Factorial):对于任一自然数等,不过表达的含义是一样的。
注:这下4个0也可以算24点了,所以计算式就可以简写为:
注: (1)组合数也有很多中表示方法,比如,但是含义是相同的; (2)排列是有顺序的,组合是没有顺序的,所以看问题时一定要考虑清楚。
左边表达的是从这就是“算两次”的技巧,从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因为是同一件事情所以得到的式子都是相等的。 (2)个人中选择
个人参加活动;右边表示的是从
个人中选择
个人不参加活动。左右两式表示的都是同一件事情的方法数,所以相等。
右边表示的是从这里我们通过对特定的人“小黑”进行分类讨论得到了同一件事情的总方法数的不同表达式,而接下去讲的恒等式都是用这种方法说明的。这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这些恒等式。 (3)个人中选择
个人进行排队; 针对上述这件事,我们考虑
中特定的一个人“小黑”的情况: 1)如果小黑不在这
个人的队列中,那么有
种方法; 2)如果小黑在这
个人的队列中。那么先把小黑安置好,可以从
个位置中任意选一个位置,然后再从剩下的
个人中选择
个人排到队伍中。因此总的方法数为
。 根据加法原理,所以这件事总的方法数为
,得证。
右式表示的是从特别的,可以用恒等式(3)来证明: (3*)个人中选出
个人; 左式我们可以按照恒等式(2)进行类似的分类讨论,指定一个人“小黑”: 1)如果小黑在这
个人中,那么再从
个人中选
个人; 2)如果小黑不在这
个人中,那么就是从
个人中选
个人;根据加法原理,这件事总的方法数为:
,得证。
因为(4), 所以
(利用恒等式(3))。 接着
…… 依次下去,最后可得
,得证。
右式表示的是从下面再来看一些稍微复杂的。 (5)个人中选出
个人; 与上面讨论类似,左边需要根据“小黑”、“小白”两个人的情况进行分类讨论: 1)小黑、小白都没有被挑选出来,
; 2)小黑、小白都被挑选出来了,
; 3)小黑、小白其中有一人被挑选出来了,
。 所以,根据加法原理
,得证。 注:这里麻烦了一点,需要讨论两个人的情况,不过思想还是和前面一样的。按照这种想法我们能够造出很多很多的组合恒等式。

下面考虑这样一件事的方案数: 在(6)个人中有
个人中奖,并且中奖的
个人中有
个人为特等奖; 右式是这样考虑的:先从
个人中选择
个人中奖,然后再从
个人中选择
个人为特等奖,根据乘法原理
; 左式是这样考虑的:从
个人先把特等奖的
个人选出来,然后再选
个中奖者,根据乘法原理
。 因此左式等于右式。

下面考虑这样一件事的方案数: 有黄、绿两支队伍,分别有特别的,当个人,现在选拔
个人组成新的一支蓝队。 右式是这样考虑的,先把两支队伍合在一起,一共
个人,然后从中选出
个人,所以方案数为
; 左式,既然有两支队伍,那么就根据两支队伍入选的人数进行分类讨论: 1)黄队入选
个,绿队入选
个,
; 2)黄队入选
个,绿队入选
个,
; …… 根据加法原理,一共有
种方案数。 因此左式等于右式。
下面考虑这样一个问题: 请问含个元素的集合
的子集有多少个? 左边:我们可以按照子集中元素的个数进行分类讨论, 1)有0个元素的子集有
个; 2)有1个元素的子集有
个; …… 根据加法原理,子集一共有
个。 右边:我们也可以按照每个元素进行讨论,对于每一个元素而言它都有两种选择:属于这个子集与不属于这个子集,所以根据乘法原理,
。 因此,左式等于右式。
注:上述恒等式的代数证明会用到:如果我们拿到恒等式后能够想想它的“含义”还挺有趣的,就像在第三部分给出的那样,不仅能够加深我们对排列组合的理解还能够锻炼思维、拓展思路。 比较直接的影响就是:做题的时候如果认识这个恒等式,那会方便不少。比如:。于是,
(根据恒等式(7))

根据有兴趣的可以思考下面这个恒等式,怎么样给它一个合理的解释呢?, 所以
。 那么问题就变成问
的最后两位是多少,就是一个很纯粹的数论取余的问题了:
因为
所以,
注:数论的内容我们之后再分享。
可以把上面式子两边都除以感觉挺有道理的,不知道大家觉得如何?![]()
那么左式为
元集合子集元素个数的平均数;而右边对于单个元素而言“在子集中”与“不在子集中”的概率都为
,所以子集中元素个数平均数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