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李白笔下的侠客与金庸的武侠有何区别?

这首《侠客行》,与其说是在歌颂侯嬴和朱亥这两位大侠,不如说是在表达李白自己对于行侠仗义的向往,而这样一腔热血的李白,嚣张一点、狂妄一点又算什么呢?

中国古典诗词的舞台上,要想找一个比李白更狂的人,恐怕不太容易。这个爱喝酒、爱交友、爱游历的天才诗人,留下了太多大气磅礴、让人叹为观止的诗句:

他写关山月,是“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他写庐山谣,是“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

兴致高昂时,他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失意寂寥时,他道“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狂妄,胆大,内心又一派赤诚天真,再加上天马行空的想象与异于常人的视角,他的诗作总是异常瑰丽,读来更让人觉得一股有浩荡之气直冲云霄。

所以,他的诗作,不但有画面、有寓意,更有寻常人难以达到的“精气神”——说李白是“天赋型”选手,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但是,如此才华横溢又狂放不羁的李白,是否是清高孤傲,一点都不通时事?

当然不是,在他的诗作《侠客行》中,就有名句“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外表狂放但内心异常低调的李白,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解读一下这首诗。

在《侠客行》中,李白写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开场四句,李白简简单单就勾画出一个风神俊茂、神采翩翩的侠客形象:

有一位来自赵国的侠客,额下系着侠客专有的“胡缨”,腰间佩戴明若冰霜的宝刀“吴钩”,胯下骑着佩戴“银鞍”的“白马”,疾驰而过时如同天上的流星。

“胡缨”、“吴钩”、“银鞍”、“白马”,在那个行走江湖需要餐风露宿的年代,这些装备不可谓不高端、不贵重,所以每每读到这几句,我总是忍不住想起武侠中那些风度翩翩又出生富贵的俊俏公子,例如《楚留香传奇》中的香帅,《小鱼儿与花无缺》中的花无缺,以及《射雕英雄传》中的杨康或者欧阳克;

而形象最合适的,莫过于西域白驼山庄中的少主欧阳克:

出行佩戴胡缨,说明此人对自己外在形象极为重视,存在一定程度自恋;

随身兵器是名贵的“吴钩”,说明此人出生富贵或是师出名门;

而大街上骑着白马还“飒沓如流星”,浑然不怕会不会撞着路人,说明此人爱显摆又缺少同情;

如此三分帅气三分贵气四分凉薄,不是欧阳克又是谁呢?

接下来李白对这位侠客的功夫进行了夸赞: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此人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奔袭千里,都无人发现他的行踪;大事做成后也从不自我夸耀,只是拂一拂衣袖,隐藏起所有的功劳和美名。

这里就写出了侠客的第二重境界了,除了会耍帅,也要有真功夫,不然行走江湖时,如何能在打打杀杀中保住性命?

而除了有真功夫,更要有气度,要收放自如,能“杀”也要能“隐”,毕竟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果“事了”之后还继续嚣张,那保不齐会栽在哪条阴沟里。

但问题是,有多少高手在一举成名后,真能做到不问世事、隐匿江湖?

金庸的武侠中,除了躲在思过崖里的风清扬,在少林寺藏经阁中的扫地僧,还有生前无人知晓、死后才被发现的独孤求败,其他人,都不是真正的“深藏身与名”;

甚至《神雕侠侣》中终日修行的一灯大师都不能免俗,在最后华山论剑中,他虽然放弃争夺“五绝”的江湖名号,可是也在华山上露了个脸——真要不在乎江湖地位,又为什么一定要跑来华山刷存在感呢?(见《神雕侠侣》第四十回,“华山之巅”)

所以,高手尚且如此,更别提在李白所处的那个时代,所谓游侠,只不过是拳脚刀剑功夫略好一些而已,都只是普通人。

那么,这些普通人苦练功夫,为的是什么?只是要强身健体吗?当然不是,每一个习武之人,无不把侠之大义放在心中,关键在于,何为侠之大义?

而接下来的诗句里,李白以热情洋溢的笔触写了朱亥和侯嬴这两位侠客的“侠义”: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这两句交代了背景:想当年,侯嬴、朱亥这两位侠客偶然遇见信陵君,一见如故,坐下饮酒时,连轻易不离手的宝剑都顺手解下、横在膝前。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这两句非常写实:“炙”是烤肉,“殇”是酒杯,原来古人聚餐跟现代人一样,也喜欢吃点烧烤、喝点啤酒;

而从“持觞劝侯嬴”看,喝酒应该也不是斯斯文文的喝,而是兴致高昂地劝酒,怎么劝呢,想想现代人的劝酒词:“是不是兄弟?是兄弟这杯就干了!”一仰脖一口闷,好爽!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接着气氛进入高潮:三杯酒下肚,几个人开始胡言乱语、慷慨许诺,“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胸脯拍得震天响,叫嚣着五岳的山加在一起都比不上我一句话的分量;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继续喝,喝到醉眼朦胧、血气上涌,豪情壮志油然而生,恨不得立刻横刀立马,解救兄弟的燃眉之急。

每每读到这里,我总是忍不住感叹:李白的这段描写,固然是想突出侠客的豪气与仗义,但是也写出了另一个现实:男人们喝酒,是不是千百年来都是这个德行?

本来互不相识,三杯酒下肚就恨不得义结金兰、互为知己;本来自己能力平平,但只要喝开了,立马觉得自己英雄盖世、无人能敌;本来事不关己,但只要喝高兴了,为别人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所以再看这几句:“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哪里是在写侠客?分明写的就是酒鬼!果然还是男人最了解男人!。。。

那么,信陵君到底有什么燃眉之急?接下来,李白写得明明白白: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这里写出了全诗唯一的大事件:

彼时信陵君是魏国的大臣,主张魏、赵两国“合纵”抗秦,但秦军狡猾,一边准备攻击赵国,一边又给魏国将军晋鄙施压,吓得晋鄙犹犹豫豫不敢出兵救赵。信陵君一看形势不对,晋鄙再这么龟缩下去,“合纵”策略很可能要功亏一篑啊。

而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两位大侠出手,侯嬴献计,朱亥挥槌,简单粗暴一槌击毙了晋鄙,僵局破解,整个邯郸城为之震惊。这件事情在当时是如此的轰动,以至于千秋之后,大梁城依然传颂着两位侠客的美名。

最后,李白对朱亥、侯嬴的壮举给了极高的评价: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因为这份侠肝义胆,他们即便已经死去,但骨头都是香的,不愧为当世之英豪。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当个这样顶天立地、世人赞颂的大侠该多好啊,还有谁会愿意跟那个只会写点酸文的杨雄一样,头发都白了还在那儿写《太玄经》?

临了还不忘拉踩一下别人,李白也够坏的。。。

全诗到此结束,但是细细思量后,却让人忍不住生疑:侯嬴和朱亥,究竟是侠肝义胆的大侠,还是被人灌了两杯酒就忽悠去卖命的蠢&?

结合历史来看,在侯嬴与朱亥的那个时代,圈养门客是像信陵君一样的贵人们常见的做法,比如与信陵君齐名的孟尝君,门下曾有食客三千,虽然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但是关键时刻却也派上了大用场。

而如果两人真是信陵君的门客的话,那么“救赵挥金槌”就可以有另一种解读了:

关键时刻两人挺身而出,其实是出于“忠勇”,而不是“侠义”,毕竟,他们是在为自己投靠的势力做事,“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而已。

那么真正的“侠义”应该是什么呢?

是不听令于任何人,不附属于任何势力;是虽然一身逍遥,但有自己的原则和主张;是虽处江湖之远,仍然担忧家国百姓。就如金庸老先生曾说,“侠之大义,为国为民”,我以为,这才是真正的侠义。

那么对李白来说,他是真分不清两人是大侠,还只是为权贵所驱使的打手?

我想,事实的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白渴望遇见一个像信陵君一样相信他、重用他、让他一腔热血、一身才华也有施展之地的人。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首《侠客行》,与其说是在歌颂侯嬴和朱亥这两位大侠,不如说是在表达李白自己对于行侠仗义的向往,而这样一腔热血的李白,嚣张一点、狂妄一点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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