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红与黑》:开挂的人生,梦碎的结局,标题是个谜

司汤达的解释中,“红”和“黑”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一部有着深刻文学内涵和批判现实主义的伟大文学作品。主人公于连是一个真实的而又爱憎分明的人,他所代表的是那个时代里与命运抗争,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人生命运的人物缩影。

《红与黑》其实就是主人公于连的一部奋斗史,尤其是对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人来说,“于连”的“红”的影子一直是存在的。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雷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为他的生命画上句号。

在这四年时光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早就规划好了自己的人生:“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的法国,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

《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出生在小城维里埃的一个木匠家庭,从小与自私的木匠父亲和两个粗俗的哥哥生活在一起,缺少母爱的关怀,这时的于连是妥妥的草根阶层。

于连体弱瘦小,但却聪明而勤奋喜欢读书,他从小就跟随谢朗神父学习宗教神学,并在拉丁文学习方面展现出异于常人的造诣和天赋。于连的第一个快乐就是读书,读他自己的“心爱的书”:卢梭的《忏悔录》、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及大军公报,拿破仑的榜样“给自认为极不幸的他带来安慰,又使他在快乐的时候感到加倍的快乐”。

于连虽然出身低微,但他不像父亲和两个哥哥一样碌碌无为,不甘心做一个木匠。天资聪颖的他努力读书,希望通过知识来反抗命运。于连的第二个快乐是摆脱了父兄的欺侮和虐待,虽然还不是离开维里埃,但已差不多是“飞黄腾达”的第一步了。

就和所有奋发向上的年轻人一样,需要伯乐发现自己的才华。终于,于连的拉丁文天赋被维里叶市长雷纳先生发现,于连正式成为雷纳市长的家庭教师。也就是在市长家里,年轻的于连和市长夫人情人关系。这是于连第一次步入上层社会,此时他真正认识到了阶层的重要性,也体会到成为一个跻身上层社会的成功人士的优越感。

于连虽然通过自身的努力他跻身上流社会的圈子,却没有认同贵族们的观点和言论,这体现了他性格中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鄙视权贵阶层,内心没有对贵族阶层的畏惧;另一方面,为了发展他不得不从事枯燥无味的神职工作,他努力地记着那些圣经里的句子,只为得到神父的赞扬和贵族们的欢心。

于连表面上呈现出虔诚的基督徒的样子,内心却是不相信的,甚至是抵触的。但即使他鄙视教会的愚蠢,但他最终还是向教会妥协,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获得他梦寐以求的金钱地位和财富,才能出人头地。

于连作为一个追求平等的青年,他是仇视富人的,但他对他所鄙视的雷纳市长却毕恭毕敬,生怕说错话做错事。

在和德·雷纳夫人的恋情暴露后,于连被迫离开维里埃尔市,到省会贝尚松神学院学习。在这个人间地狱里,尽管于连为了向上爬拼命掩藏起自己的真实想法,以达尔杜弗为老师,选择“一连串的虚伪作为唯一的武器”。

进入神学院学习之初,于连非常胆怯畏缩,但是到后来,他开始意识到教会信徒的虚伪,开始不再盲从权威。虽然于连不再盲从权威,但是于连深知只有借助神学的道路才可以真正让自己跻身上流阶层。

在进入神学院的初期,于连还唯唯诺诺,到了中期阶段,在于连对神学院的本质有所了解后,于连的思想开始出现激烈的抗争,于连甚至认为在这里什么也学不到。

至于教义的进步、教会史的进步等,不过是一个表面的看法而已。于连自己也清楚地知道,教会是自己成为贵族以及跻身上流社会的钥匙。

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即便于连对此非常排斥,但是也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只有成为神父,成为主教,才能够实现自己成为贵族的梦想,才能取得成功。于连深知只有借助神学的道路才可以真正让自己跻身上流阶层。

于连自身就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却要强迫自己成为崇尚天主的虔诚信徒,带领市民信教。于连做很多事情时都先出于自身利益思考,但是有时候却流露出思想家或者哲人的神色。

纵然于连非常虚伪,但是他的虚伪却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因为对于连来说,他对世界的憧憬,以及如何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是压倒一切的

于连因为对教义的娴熟在三百一十二名修道者中脱颖而出,当上了《圣经》课的辅导教师,被任课教师引为知己,受到热情的款待;他可以单独用膳,还可以到花园里散步,并得到大主教的珍贵礼品,还得到院长彼拉神父的青睐,被冠以“院长的干儿子”的雅名。

于连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和才学很快便得到了彼拉尔神父的信任,正式成为上流人士。于连不断参加上流宴会,但是由于于连心中始终对富人存有一定鄙夷,其难以习惯富人在宴会中的轻佻打趣,于连羡慕绅士的优雅风度,但是当他看到上流宴会中绅士们的嘴脸后,也只能从内心里发出抗议。

由于受野心的驱使,于连不得不生活在一连串矛盾痛苦之中:他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却需要装出一副热烈的、虔诚的面孔;于连把全部《圣经》看成谎言,却将整部拉丁文《圣经》和《教皇论》读到能够背诵;于连明明憎恨贵族的特权,却不能不用包藏着“痛苦的野心”的热忱去料理侯爵的事务,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为贵族的秘密会议送情报……。

然而这一切努力仍不能填平等级的鸿沟,在那般贵人的眼里,于连至多是个服务得很好的仆人罢了。对于这一点,司汤达一针见血地指出: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只是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实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因为身份地位的卑微,他不敢在宴会上发言,只是在内心深处一味地愤慨和思考,在跻身上流社会的过程中,他不是没有思考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他还是选择沉溺于上流阶级的物质生活中。

但在复杂的教派倾轧中,于连还是被逐出了神学院。由于得到彼拉院长的推荐,于连又来到首都巴黎,成了木尔侯爵府里的私人秘书。为了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之中,于连小心翼翼夹着尾巴做人,一心只想着功名富贵。

也就在此时,于连的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他想要成为上流社会的人士,但他同时也对富人阶层的内心充满了鄙视。正是这种不平衡的心态,才让于连迫切地想要出人头地。

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

此后八九年当中,于连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在《红与黑》中,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也是值得关注的,第一次是与雷纳市长的夫人;第二次是与侯爵小姐。

在和雷纳夫人恋爱的过程中,于连还有所保留。当他胳膊下夹着一件叠好的绝布短衣,战战兢兢站在市长家的大门前,由于自卑竟然不敢伸手按门铃的胆怯样子恰好被德·雷纳夫人看到时,于连内心产生出的情感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莫大的耻辱。

于连在第一次吻德·雷纳夫人的手时,心里想的是,“也许这个举动可以使这位美丽的夫人心中减少对我的轻蔑”。后来全家乘凉时,于连无意中碰到了夫人的胳臂,夫人立即把胳臂缩了回去。这个动作,也许出于一个贵夫人的教养,也许出于某种暧昧的潜意识。

但过分敏感的于连认为,这是贵夫人对他的蔑视,他心中立即升起这样一个念头“我必须抓住这只手”,他把这个举动作为对自私卑鄙的市长的报复。也就是说,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的追求,主要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自卑情感的伤痛,出于自尊的反抗,他感到幸福是为了实现阶层跨越,而不是为了爱情。

但是在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中,于连的手段则变得更加虚伪。马蒂尔德小姐出身贵族,气质优雅,她向往一场伟大的爱情,当于连出现的时候,几乎满足了她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当于连接到马蒂尔德约会的情书时,司汤达用了三千多字的篇幅,详细地描写了于连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他先是感到欢乐、自豪,叫道:“我已经战胜了柯西依斯侯爵。”

接下来他又陷入自卑之中,认为自己勾引侯爵的女儿对不起自己的恩人, 继而于连又为自己感到羞愧:“我是一个多么好心的笨蛋竟然怜悯起这种地位的家庭来了。”于是他又自傲起来:“我们两个的优势已经比较过了,结果是来自朱拉山的穷木匠胜过了侯爵。”

于连一开始并不喜欢马蒂尔德高傲的性格,但是当于连发现自己可以依靠马蒂尔德成功跻身上流社会后,于连开始虚伪地追求她。虽然于连对马蒂尔德是有爱情的,但是其中算计的因素居多,依靠马蒂尔德,于连就可以获得了向上爬的阶梯。在此时的于连看来,自己个人的利益要比所谓的爱情重要多了。

于连是一个理智的人但又是一个易冲动的人。他在跻身上流社会之前竭力克制自己,在贵族面前将基督教的经义倒背如流,以此来博得他们的欢心。在于连一步一步跻身上流社会的过程中,他理智地认识到只有借助与马蒂尔德的婚姻,才能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物质财富。

为了追求更高的地位和权力,于连离开了自己的初恋雷纳夫人而去神学院学习,并最终爱上能够给他带来更多利益的马蒂尔德。不久,马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女儿的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

于连与马蒂尔德即将成婚时,雷纳夫人出于嫉妒,写信告发了于连,这让于连功亏一篑。他非常愤怒,冲动之下,他不顾自己的身份,宁愿被抓也要枪杀了雷纳夫人。失败后,他既担心忧虑又惊喜雷纳夫人没有死。

恰恰是在生命的最后两个月,于连明白自己早先对幸福的追求是肤浅的,他与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本质上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和利益考量的真挚情感。这是一种追求的升华,善良与真挚在于连最后的岁月里战胜了野心和贪婪。

法官们并非因为于连杀了人而判死刑,而是因为他有着冲击封建制度的理想而判他死刑。整场审判中,无论是公诉方或是辩护方,都企图通过利益操纵这场审判。

雷纳夫人枪伤好了之后,为自己的告发行为而深感内疚,亲自写信给主审法官,为于连求情,为于连的案子四处奔走,希望于连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判决。马蒂尔德小姐也因为于连的传奇之举兴奋不已,而且她已经怀上于连的孩子,她也展开营救丈夫的行动,她找到神父,许诺如果能救下于连,将让其当上主教。

于连在狱中时想到以前和雷纳夫人以及马蒂尔德小姐的种种感情瓜葛,并为自己的行为懊悔和反思,于连在监狱里透视了自己的一生,也透视了爱情的真相。他最快乐的时光,就是无忧无虑放下一切去坦诚恋爱的日子。

所以在最后的辩护中,于连拒绝上诉,他开始反思。他希望让蜉蝣延长五个钟头的生命,让它“看见和理解什么是夜”,他也希望再给他五年的时间,让他“和雷纳夫人一起生活”。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的面前知道了“什么是幸福”。

于连对雷纳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他果然如“久在海上颠簸的水手登上陆地散步一样”,从容赴死,“没有任何的矫情”,他恢复了真正的自我。

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的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例如“拿破仑的副官”、“代理主教”、“司令官”、“指导教师”甚至“风月老手”等。

为了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这一切都戴上了“为了幸福”这一堂皇的冠冕,实际上却让他否定了自己的原则,即个人才智的优越。

然而死亡的临近给了于连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装和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死亡会给每一个人这样的机会,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能抓住,因为向命运和暴力屈服,陷入消极和虚无,或者为了某种原因而死不瞑目等等,都不能说是抓住了“这样的机会”。

于连抓住了,因为不曾像大多数人那样从温和走向狡猾,年龄反而给了他易受感动的仁爱之心,那种过分的狐疑也会得到疗治”。所以,于连在狱中才能够真诚地对待情人,对待朋友,甚至对待敌人。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也有人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还有人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

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司汤达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

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司汤达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红与黑”其中之谜。

在司汤达的解释中,“红”和“黑”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司汤达在书中所传达的诉求是追求自由、公平的理想:“红”是一条光明之路,是一条个人拼搏的奋斗之路;而“黑”是一条非正常的路,甚至是一条不择手段的悲剧之路,于连最后以一种悲剧性的结局来为这一阶层发声。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红”象征人性中善的部分,“黑”象征人性中恶的部分。就像男主于连,在狱中真心悔过的时候是善,但为了嫉妒、私欲冲动地枪杀爱人瑞那夫人,是恶。没有人是完美的,于连至死,都活在亦善亦恶的边缘,难以两全。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司汤达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伯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

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讽刺的是,最后宣布于连死刑的瓦勒诺男爵就是凭借资产走进上流社会的暴发户式贵族,他可以说是加强版的于连,一个完全舍弃了心中的善良与道德的、纯粹的效益主义者。

《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司汤达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幸福的少数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幸福的少数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

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性的问题:“您是幸福的少数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幸福的少数人吗?”

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幸福的少数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幸福的少数人”。

司汤达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司汤达所说的“幸福的少数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之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幸福的少数人”的基本品格。

《红与黑》作为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经典著作之一,用凝练的笔法撰写了于连这个悲剧人物的一生,于连个体是复杂和多面的,于连的价值观是多变的:在早期阶段,于连是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热血青年,但是到了中期阶段,于连为了个人的利益不得不妥协,到了后期更是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

于连向社会妥协的同时,也在不断地维持自我,他内心的自尊来源于其内心的自卑,于连虽然不甘心被金钱主宰,但是同时也向利益低头。于连在死亡前真正意识到了个人的自我价值,最终超越了自卑,张扬了自我,使得自己的人格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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