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要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十三款?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因为外国侵略者的强迫。

1842年英军到达南京后,两江总督牛鉴向英军求和。8月8日,署乍浦副都统伊里布首先到达,派其仆人张喜两度前往英方军舰,会晤翻译马儒翰(John R. Morrison)。

钦差大臣耆英到达后,璞鼎查曾限期于8月14日议定和约,否则开炮攻城。双方共在静海寺内议约四次,也曾在上江考棚等处议和。8月17日,江宁布政使黄恩彤与马儒翰商定了条约内容。8月22日,道光帝全部允许。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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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

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依据革命史观,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阶级斗争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

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社会革命任务(革命对象)也发生变化,中国人民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反对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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